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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12 11:50  

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7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0692.93万元,图书8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502 档案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50102 汉语言 四年 文学 文学
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130402 绘画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教育学 教育学
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81102 制药工程 两年 工学 工学
110203 会计学 两年 管理学 管理学
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两年 工学 工学
81001 土木工程 两年  工学 工学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580303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三年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三年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三年    
550102 冶金技术 三年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三年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三年    
540302 金属矿开采技术 三年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三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三年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 2000元/年.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1)艺术类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414-5861113,024-45689339,
电子邮箱:
lkyzjc@126.com,学校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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